知识频道: 行情 / 知识 / 新股 / 要闻 / 基金 /
  • 股票亏了会赔钱吗?如何惩罚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2024-04-13 16:33:09 收藏

股票亏了会赔钱吗?股票亏了会赔钱吗?你知道吗?

1月9日,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局披露了行政处罚书。70后投资银行老兵田建桥在证券行业14年内,利用他人账户非法买卖股票,累计交易7.24亿元,最终亏损182万元,被北京证监局罚款25万元。

具体情况一起来看:

从事“投行老兵”工作14年

7亿元的交易亏损182万元

据罚单显示,2006年6月至2020年4月,田建桥先后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投资银行部、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投资银行组)工作。

14年来,田建桥利用胡某杰在招商证券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信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金额约7.24亿元,亏损182.74万元(不含失业期间的交易和收益金额)。

北京证监会认为,田建桥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借用“胡某杰”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田建桥可以配合监管部门。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北京证监会决定对田建桥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根据之前的公开信息,田建桥曾担任国家开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会计博士、赞助商代表。他于2006年5月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并于2010年注册为赞助商代表,并在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曾主持并参与漫步者、天虹商场、海能达(保荐代表)、盛兴IPO项目、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新五丰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这是自2023年年初以来,中国证监会系统披露的第二项对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的行政处罚。1月4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当时东北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的投资经理金非法炒股,交易了“和邦生物”等26只股票。扣税后,他实际获利66.76万元,最终被罚款133.52万元。

如何惩罚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严禁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出售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处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文起源于《中国基金报》

相关阅读

本文股票亏了会赔钱吗?如何惩罚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由壹米财经整理发布,欢迎转载收藏,转载请带上本文链接。
免责声明:【壹米财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
看手机移动端,随时随地看 股票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