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银行靠档计息产品调整。
互联网存款又来了新政策。
01
1月15日,银保监会官方连夜发文:
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各大媒体的标题都是:
“银行不能在非自营网络平台做存款”。
互联网存款要完......
内容还提及:“金融消费者不再能通过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平台购买互联网存款产品。”
就好多小伙伴都在问,是不是互联网存款也要完了?
还安不安全?
是不是不能存了,或者未来没得存了。
放心。
即便是要全部清理互联网存款,存量的安全性也不会有问题。
这份通知里,最惹眼的点就是:
第四条: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本通知印发前,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相关商业银行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稳妥有序处理存量业务。”
那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等等的平台,可都不是商业银行的自营网络平台。
是不是这些平台以后,都没有存款产品了。
02
你看这份通知发出来后。
京东金融、度小满、360你财富甚至更多的第三方互金平台,存款产品不是还在。也并不受影响?!
是因为:
关于这份《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又出了一份答记者问。
里面就明确提及:

“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害,这不虚惊一场么?
任何商业银行,跟第三方平台合作给用户存钱的账户,都属于2类账户啊。
有什么影响?!
媒体这捕风捉影,见风就是雨了。
那这份通知,主要是啥意思呢。
这么正式的发文,总是有些目的的吧。
主要目的,还是去存款的流动性风险啊。
P2P行业完蛋之后:
民间大量的资金,没处去。
大量的资金都只敢去存互联网存款。保本嘛。
再有一点是:
从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存钱,用户体验太好。
这些流量超大的平台,走起量来。
那真不是盖的。
这两项因素加起来,互联网存款的规模是很庞大的。
另外,用户在京东金融、度小满等地方买互联网存款,是没啥忠臣度可言的。
谁家银行利率高,那就存谁那。
所以这些银行的存款,是比较容易大进大出的。用力过猛,就让监管爸爸担心有流动性风险。
所以这番通知敲打,也是以防万一啊。
总不能等到想蚂蚁花呗,这种放杠杆的借贷,那么大规模才想起来管吧。
听到这,是不是心头一紧。
又开始担心存的钱,有风险了。
存款产品,50万内都受存款保险保障。银行倒闭了,也会赔。
03
当然嘛。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读者朋友频繁提到某马公号说:
互联网存款,不是存款,是理财产品。不保本,有风险。
我真的是正儿八经去看了一下:
为啥对方会这么说。
对方倒不是质疑50万存款保本这个存款保险制度。
而是:质疑银行在第三方平台发的产品,只是明面上标注的是存款,实际临了出现银行倒闭,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并不一定会认定其为存款。
还有的理论支撑,就是:
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发表的一个观点。

所以认定:这种互联网存款,属于非法。
有风险。
这完全只是理论上的有罪推定好不好?
如果互联网存款有罪,请法律制裁它。别瞎乱说话吓大家,可行?!
仔细看看上面的话:
连孙局长,自己都连连称呼为“存款”。
又来一句互联网存款,不是存款。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还有,既然是非法金融活动。
央行和银保监会,又何必出一个《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干脆出一个“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事项的通知”,或者“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那岂不是让大家更明确:
这些产品的身份?!
还有一点是:
银行、存款体系,基本是国民的信仰。
有着严格的监管。
按照上面的逻辑,标注为存款的产品,都可能“不是存款”。
如果能这么标注:
那各大行的理财产品都标为存款卖好了。
这岂不乱套?
上面的言论,只能证明当前的监管跟不上金融体系的发展。
可不能把锅甩到这冲着存款存的普通老百姓上。
还有一点:
我是个实用主义者。
像余额宝这种低风险产品,逻辑上不能称呼为保本。但实际它的风险就基本等于0.
我说存里面,基本没得亏。
你非得要说:都不是存款,那都是有风险的。
理论正确,但有什么意义呢?
吓唬吓唬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