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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600220)于5月30日晚宣布,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出警告函的决定》(证监发[2022]63号)。经调查,公司有:2021半年报和三季度报的存货披露不准确;财务会计不规范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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