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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月3日讯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罚决字〔2022〕29-31号)显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5项违法行为类型:1.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支付结算管理相关规定;3.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5.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61.5万元。

  沈起(时任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沈起处罚款5万元。

  林子文(时任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银行部总经理)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林子文处罚款3万元。

  资料显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港(601018),证券代码:601018),持股比例20%。

  以下为原文:



 

宁波港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3-01-03)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下跌有所减缓,仍应保持谨慎。

● 长期趋势:已有40家主力机构披露2022-06-30报告期持股数据,持仓量总计116.14亿股,占流通A股88.17%

综合诊断:宁波港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56元。空头行情中,目前反弹趋势有所减缓,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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