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对北京顺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城物流”)未按规定报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调查第二季度数据填报》等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交法(11)字 NO.4 0004924。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记者查询发现,北京顺城物流为顺丰控股(002352)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股票代码:002352)旗下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8月4日15时18分,史某到北京市顺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城南运政管理站办公室处理北京顺城物流未按照规定报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调查第二季度数据填报》等相关信息工作事宜,两名执法人员向史某示证检查。
经查,北京顺城物流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北京顺城物流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调查第二季度数据填报》等相关信息。至检查之日,北京顺城物流仍未报送相关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系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北京顺城物流违法事实如下: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九)项: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第(四)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北京顺城物流成立于2012年4月10日。其股东结构如下: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顺丰控股持股100%。
官网显示,1993年,顺丰诞生于广东顺德。2016年12月12日,取得证监会批文获准登陆A股市场。2017年2月24日,正式更名为顺丰控股。为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
(责任编辑:关婧)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回落整理中且下跌趋势有所减缓。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604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37.47亿股,占流通A股85.51%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81.23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目前处于回落整理阶段且下跌趋势有所减缓。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日股日经指数周一(22日)持续下挫,为连续第4个交易日收跌,并且在3周以来首度跌破4万点关卡,指数报今年6月28日以来新低。 日经指数收盘跌464.79点或1.16%,收39599点。东证指数挫1.16%或33.30点,收2827.53点,连续第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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