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你单位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4日。
康得新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2),关于公告中提及的案件,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内容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你单位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4日。”
● 短期趋势:短期的强势行情可能结束,投资者及时短线卖出、离场观望为宜。
● 中期趋势: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0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0.72亿股,占流通A股33.05%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0.00元,股价与成本持平。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本文“康得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由壹米财经整理发布,欢迎转载收藏,转载请带上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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