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壹米财经独家报道,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成都、西安、重庆等城市先后发文,要求建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据银保监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监管要求如下所示:
即日起,在营住宅租借企业在渝组织总部应在一个月内与住宅租借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立监管账户,用于归集在渝一切分支组织需监管资金;住宅租借企业应梳理存量房源和存量租金收支情况,向房源所在地住宅城乡建设部分书面报告。新开业的住宅租借企业请求企业存案及开业信息申报前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立监管账户,企业存案及开业信息申报时,同步提交监管协议及账户信息。
但凡承租人向住宅租借企业付出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宅租借企业收到的租金和以房屋租借贷款方式获得的资金均应归入监管。承租人向住宅租借企业付出租金周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承租人自主决议是否将租金存入监管账户管理。
告诉要求,对违反告诉规定的住宅租借企业,由住宅城乡建设部分会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管理部分采纳约谈告诫、发布危险提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扣分、归入银行黑名单等措施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租借当事人向承办银行供给虚假信息导致监管资金丢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当丢失。租借当事人约定不进行资金监管的,由当事人自行承当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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