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十大股东持股分布图
12月3日,旭光电子(600353)(600353)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关联人公司跟投平台及其他出资方共同出资成立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特种陶瓷粉体材料及制品等产品。据悉,此举在川股中尚属首次。不过,四川智见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杨川平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旭光电子在旭瓷新材料的股权结构中处于第二大股东位置,在未来行使商业机会选择权方面可能存在障碍。”
■本报记者 杨成万
员工跟投平台出资150万
公告显示,投资旭瓷新材料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比35%;公司跟投平台出资150万元,占比5%;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比40%;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出资600万元,占比20%。
根据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通过公司跟投平台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公司跟投平台为合伙企业”。据悉,公司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参与跟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公司与公司跟投平台共同投资设立旭瓷新材料公司,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称,旭瓷新材料从事的氮化铝陶瓷制备业务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公司同时称,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旭瓷新材料旨在加强公司在氮化铝陶瓷产业的技术研发以及市场转化,拓展氮化铝陶瓷产业的市场份额,满足国内外对氮化铝陶瓷产品的需求,从而实现公司陶瓷业务的转型升级,为公司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跟投管理办法,公司的管理干部,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可以参与跟投;跟投价格与其他投资人相同;可以通过目标公司上市、股权收购、股权回购、股份转让等方式退出。
跟投平台在目标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在目标公司所持股权的45%。其中:自愿跟投总额为全部跟投总额的70%-90%;强制跟投总额为全部跟投总额的10%-30%,且强制跟投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在目标公司所持股权的1%。强制跟投总额超过最高限额时,强制跟投员工可以同时参与自愿跟投。
公司对所有跟投员工均不提供借款和担保;跟投员工应及时、足额缴纳出资,如逾期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视为放弃跟投,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其股权数额或取消其跟投资格。
商业机会选择权或存障碍
上市公司员工集体跟投某一项目的事例并不常见。
“员工跟投是一个比较有正面影响的事情,表明员工看好企业的发展前景,对所投项目有信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实际上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四川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认为。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在拟成立的旭瓷新材料股权构中,处于控股地位的是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其40%的股份;而作为上市公司的旭光电子持有的股份比例只有35%,处于第二大股东位置。
对此,杨川平表示,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后在旭瓷新材料决策发生分歧时,只能用股份进行表决,谁持的股份多,谁说了算。而旭光电子在旭瓷新材料中具有的话语权不是最大的,这是否能够保证其商业机会选择权的正常行使?旭瓷新材料的经营决策能否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此,金融投资报记者致电旭光电子欲求说法,但其公开联系电话无人接听。
杨川平认为,虽然旭光电子员工不直接跟投旭光电子,但其跟投的旭瓷新材料是旭光电子参股的新公司。而旭光电子是公众公司,它的利益涉及成千上万中小投资者,因此,有关旭光电子员工跟投约定或者条款,牵涉到是否存在向跟投方输送利益问题。
同样令法律界人士担心的,还有员工跟投行为的法律风险。“从大的方面说,上市公司员工跟投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小的方面说,员工跟投的合同条款是否能够保证跟投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包括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对信息的知情权等。”法之识律师事务所万飞律师表示。
对于员工跟投的经营风险,旭光电子坦承,旭瓷新材料在未来规模化生产过程中能否保证产品性能先进、质量稳定和成本控制;市场拓展能否达到预期;能否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在行业中维持先发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等,都是一个未知数。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6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2.53亿股,占流通A股46.47%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5.86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日股日经指数周一(22日)持续下挫,为连续第4个交易日收跌,并且在3周以来首度跌破4万点关卡,指数报今年6月28日以来新低。 日经指数收盘跌464.79点或1.16%,收39599点。东证指数挫1.16%或33.30点,收2827.53点,连续第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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