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安信信托披露诉讼进展公告称,12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湖南高院经审理认为,安信信托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高速)签署的相关协议系违规刚性兑付行为,应属无效。湖南高院支持安信信托上诉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湖南高速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湖南高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安信信托和湖南高速双方依据《信托合同》建立信托法律关系,而通过其后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改变了《信托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受托人安信信托公司受让了原由湖南高速享有的信托利益并承担了因信托计划所产生的全部投资风险。而湖南高速则从《信托合同》中脱离出来,通过收取固定的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款来获取利益。如果《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实际履行,会达到委托人从受托人处得到了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的结果。其法律关系是名为信托受益权转让,实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安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四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的规定,应属无效。
此外,公告还显示,因双方签订的《信托合同》约定资金信托计划总期限为60个月,双方约定的资金信托期限未到期,双方应继续履行《信托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湖南高速主张依据《补充协议》,要求安信信托公司向其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4亿元本金及信托资金收益、违约金,湖南高院不予支持。履行期满后,湖南高速如认为有损失,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马嘉悦)
● 短期趋势:短期的强势行情可能结束,投资者及时短线卖出、离场观望为宜。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7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34.52亿股,占流通A股65.57%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56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日股日经指数周一(22日)持续下挫,为连续第4个交易日收跌,并且在3周以来首度跌破4万点关卡,指数报今年6月28日以来新低。 日经指数收盘跌464.79点或1.16%,收39599点。东证指数挫1.16%或33.30点,收2827.53点,连续第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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