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300255)两年前的一场闹剧,终于迎来了罚单。
12月28日晚间,常山药业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认定常山药业2018-28号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信披违规,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董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
回溯事件,2018年5月16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对产品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俗称“伟哥”)的市场空间进行了预测。“枸橼酸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ED)。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受此利好消息刺激,2018年5月16日常山药业股价应声涨停。但是在同一天,常山药业又发布了“甩锅”公告,称数据来源为券商研报,公司并未核实。但市场还是对消息作出了正面反馈。5月17日,常山药业股价继续飘红报涨9.6%。股价暴涨也引来其董事长及相关高管的大肆减持,包括董事长高树华及董秘在内的四人累计套现8765万元。
对此,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在2018年6月对常山药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认为,公司披露的28号公告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常山药业直接对第三方的研究数据进行部分援引,没有披露信息来源及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使信息处于不准确、不完整的状态,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九条,应当认定为误导性陈述。
然而,证监会的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正式的行政处罚却晚了两年半才下达。从最新公告内容来看,公司与监管部门在处罚问题上应该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沟通,公司方面提出了听证的要求并对处罚提出了异议。
当事人常山药业,高树华、吴志平及其代理人提出五点申辩意见:1、公司是在对市场上相关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后,结合行业对市场状况的普遍认识,最终选取了国信证券《抗ED药物专题研究》研报中的数据;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认定的《公告》的相关披露内容未能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中要求的“重大性”标准;3、公司不存在违规披露的动机,不具有误导投资者的故意或过失;4、对于案涉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树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志平已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5、即使认定公司案涉信息披露行为构成误导性陈述,《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亦过重。但经过证监局复核认定,上述五点理由均未被证监会认可。
有律师提醒,在2018年5月16日买入常山药业股票的,可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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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有加速下跌的趋势。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3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52亿股,占流通A股22.36%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6.16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下跌的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日股日经指数周一(22日)持续下挫,为连续第4个交易日收跌,并且在3周以来首度跌破4万点关卡,指数报今年6月28日以来新低。 日经指数收盘跌464.79点或1.16%,收39599点。东证指数挫1.16%或33.30点,收2827.53点,连续第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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