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鲁西化工(000830)两家上市公司近期相继发布公告,再次将两家围绕航天炉装置旷日持久的专利纠纷拉入公众视野。
根据起诉状,航天工程此次提起的诉讼涉及的专利名称为“一种环保型可燃粉体洁净气化装置”,航天工程要求鲁西化工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200万元。而作为被告方的鲁西化工表示,2017年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涉诉专利保护范围作出了限缩认定,公司自主研发的气化炉技术与航天长征技术方案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因此不存在侵权。
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公告,航天工程1月25日对鲁西化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判令鲁西化工立即停止制造、使用侵犯航天工程享有的专利号为ZL200510053511.0,名称为“一种环保型可燃粉体洁净气化装置”发明专利权的产品,销毁侵权产品和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图纸;赔偿经济损失共4200万元。
航天工程表示,其自主研发了“HT-L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简称“航天炉”),该技术其核心由一系列专利、专有技术秘密组成。其中,第ZL200510053511.0号、名称为“一种环保型可燃粉体洁净气化装置”专利体现了“航天炉”的整体技术架构,是航天工程“航天炉”技术的核心专利之一(简称“涉案专利”)。
此次专利纠纷源自10多年前双方的合作。2009年6月7日,根据航天工程、鲁西化工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航天工程以普通许可的方式授权鲁西化工实施“HT-L航天粉煤加压气化等相关技术”,授权范围限于“鲁西化工原料路线和动力结构调整年产30万吨尿素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附件列明了包括涉案专利在内的九项专利。基于项目建设与运行需要,航天工程向鲁西化工交付了包含涉案专利的全套技术图纸。2011年,该项目竣工投产。
航天工程指出,鲁西化工自2012年开始,在合同项目附近,比照该合同项目,通过对航天工程专利专有设备的测绘,擅自仿建了至少两条“航天炉”技术的煤气化生产线。鲁西化工仿建行为,侵犯了涉案专利权,应承担专利侵权法律责任。
鲁西化工则表示,在实施航天技术的过程中,鲁西化工发现了航天炉存在的很多技术问题,于是进行改进,自行设计、建造气化炉生产线,并申请了数十项专利。
据了解,此次涉诉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17年10月20日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定该专利与GSP气化炉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权利要求1中的喷枪为三层套环结构,中心氧气管、可燃粉体环型管与水蒸汽环型管由内到外依次设置,由此形成的水蒸汽位于反应体系最外层的结构客观上对反应室内壁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证据1《GSP加压气流床气化技术及其在中国的运用前景》未公布“反应体系最外层通入水蒸汽的结构,也未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
据介绍,鲁西化工使用的气化炉的烧嘴结构为五套筒结构且最外层为不参与反应的冷却盘管,与航天工程的前述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此外,2018年2月2日北京紫藤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出:“委托人提供的《鲁西化工燃烧器技术介绍》所描述的燃烧器产品未落入ZL200510079702.4号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
专利纠纷由来已久
业内人士介绍,该案涉及的煤气化技术源流长久。作为替代石油天然气资源来生产合成原料气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煤气化技术发展于20世纪初期,历经固定床气化技术、流化床气化技术和气流床气化技术几个进程。其中,气流床粉煤气化技术因其适用煤种广泛而备受化工企业的青睐,该技术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引入中国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比较著名的有德士古(Texaco)水煤浆气化炉、K-T气化炉、壳牌(Shell)气化炉、西门子GSP气化炉等。特别是GSP气化炉,因其水冷保护技术更是受到国内化工企业的一致推崇。
航天工程是国内较早开展煤气化技术引进的单位,引进了GSP的煤气化技术,先后于2005-2007年申请了汽化炉及其烧嘴相关专利9件,并对外许可。
2017-2019年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应鲁西化工和其他当事人的请求,先后作出了9件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航天工程2件发明专利件(火焰检测装置、一种通用组态软件控制系统)和1件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粉料输送罐的气体注入装置)全部无效,以及6件实用新型专利(固体燃料气化装置、一种磨煤及粉煤输送系统、一种激冷装置、一种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的装置、一种粉煤掺烧可燃物的气化系统、一种挂渣燃烧器)部分无效。
此外,在航天工程许可鲁西化工使用的9件专利中,7件实用新型专利已全部失效,仅剩下双方尚在鏖战的“一种可燃粉体燃烧器”、“一种环保型可燃粉体洁净气化装置”两件发明专利尚在有效期内。
2016年10月, 航天长征以“一种可燃粉体燃烧器”专利(专利号为ZL200510079702.4)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所和鲁西化工侵权,主张七一一所生产销售给鲁西化工的燃烧器侵权。
2018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高院以航天工程公司无证据表明鲁西化工使用的燃烧器与七一一所相关为由,驳回了航天长征对七一一所的起诉,并在2019年初将航天工程对鲁西化工的起诉移送济南中院。2020年初济南中院裁定驳回对鲁西化工的起诉,2020年底最高院终审维持了济南中院的裁定。2020年底,最高院作出裁定,要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审理对七一一所的起诉。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有加速下跌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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